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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T專利合作條約
PCT專利
類型
發明
保護年限
申請日起算20年
年費繳納
自申請日起每年繳納
審查制度
審查制
PCT申請之審查可分二個階段
第1階段國際初審-可由申請人決定是否提出請求
第2階段國家審查-視指定國制度
審查時間
約32個月,視各案而定
優先權申請
第1申請案申請日起12個月內
優先權規定
須提交原說明書正本
早期公開
申請日(優先權日)起18個月
締約國
共188國,含美中日韓等,台灣不在其中
其他注意事項
1.申請人與發明人非屬相同人者,需辦理讓渡
2.PCT是在140多個(巴黎公約)締約國之間締結的,由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簡稱WIPO) 管理的國際條約。通過PCT,申請人可以提交一份專利申請,並同時請求在為數眾多的國家中的每一個國家對其發明進行專利保護,專利權的授予仍由各國家或地區專利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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