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專利及商標

歐盟專利

類型 設計
保護年限 申請日起算25年
年費繳納 申請日起提供5年保護期,之後一次繳納5年費用,共可延展4次,每次5年,專利權期限最長可至25年
審查制度 註冊制
審查時間 自申請日起約0.5個月可收到公告通知
優先權申請 第1申請案申請日起6個月內
優先權規定 須提交原說明書正本
其他注意事項 可一案多實施例,無需特別標明,圖式顯示即可

歐盟商標

保護年限 申請日起算10年
延展費繳納 自申請日起算每10年繳納
審查制度 審查制
審查時間 自申請起6-12個月
優先權申請 第1申請案申請日起6個月內
優先權規定
使用證明
會員國 目前共有26個會員國:奧地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匈牙利、愛爾蘭、義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波蘭、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拉維亞、西班牙、瑞典、賽浦路斯、希臘、馬爾地、羅馬尼亞、保加利亞

註冊一件歐盟商標可獲得上述國家的共同保護
其他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