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專利

歐洲專利

類型 發明
保護年限 申請日起算20年
年費繳納 自申請日起第3年,每年須繳納維持費用
審查制度 審查制
審查時間 自提交實審申請日起約16-24個月可收到Eesr檢索報告
優先權申請 第1申請案申請日起12個月內
優先權規定 須提交原說明書正本
早期公開 申請日(優先權日)起18個月
目前會員國 EPC 締約國已增為 34 國,並有 4 國簽署延伸協議,承認歐洲專利效力(請參下表)

1. EPC 締約國: AT 奧地利 ☆ IS 冰島 BE 比利時 IT 義大利 BG 保加利亞 ☆ LI 列支敦斯登 ☆ CH 瑞士 LT 立陶宛 CY 賽普勒斯 LU 盧森堡 CZ 捷克 LV 拉脫維亞 DE 德國 ☆ MC 摩納哥 DK 丹麥 MT 馬爾他 EE 愛沙尼亞 NL 荷蘭 ES 西班牙 ☆ NO 挪威 FI 芬蘭 PL 波蘭 FR 法國 PT 葡萄牙 GB 英國 RO 羅馬尼亞 GR 希臘 SE 瑞典 ☆ HR 克羅埃西亞 SI 斯洛維尼亞 HU 匈牙利 SK 斯洛伐克 IE 愛爾蘭 ☆ TR 土耳其

2. 延伸國:☆ AL 阿爾巴尼亞 ☆ MK 馬其頓 ☆ BA 波士尼亞赫塞哥維納 ☆ RS 塞爾維亞

註:前有☆標記者,皆非歐盟(EU)成員國
其他注意事項